问卷调查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福建省2020年5月8日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江西省2020年5月7日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28日)。
明麦133等106个小麦品种、郑品玉577等43个玉米品种,已经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公告。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中非特定非法添加物质检查方法》等3项标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信息化重点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2020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文件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并制定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2020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下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中浙2A”等1040个申请品种符合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要求,且符合命名规定,拟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5 月7日至19日)。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北京市2020年4月27日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重庆市2020年4月23日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26日)。
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