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调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克服洪涝地质灾害等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确保如期全面脱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你们关于呈请批准《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送审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现制定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31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生态环境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划,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以及有关部门和地方需求,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现予以公告。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入汛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洪涝地质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保障贫困农户住房安全压力加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决胜脱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克服灾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现就关于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为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我委制定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各地和有关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各项重点任务,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进一步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在各地推荐报送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黑龙江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等79个项目,作为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详见附件)。现就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