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调查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福建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29日)。
依据《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复核,对丽薯10号等马铃薯、甘薯、谷子、高粱、蚕豆、豌豆、油菜、花生、甜菜、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番茄、辣椒、西瓜、甜瓜、苹果、柑橘、梨、桃、茶树共21种农作物436个品种予以登记。
由胡凤益教授团队培育的多年生稻“云大107” 近日在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试验示范地获得丰收,该项目为红河流域干热河谷稻区推广应用提供了范例,特别是为以哈尼梯田为主的千年稻作生产方式提供了更多可选方案,为该区域的乡村振兴贡献了新的农业科技模式。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和印发了《2021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展开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
根据《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的有关规定和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对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5月22日收到的马铃薯等27种作物“全丰7号”等617个品种拟登记信息进行了复核。
自治区科技、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和农科院等研发机构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一方面加大科技投入,集中自治区重点研发、基础条件建设、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种业科技创新;一方面充分运用后补助、成果奖励、科技型企业奖励补贴等激励性政策,支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参与种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过落实各项措施,有力打击侵权套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实现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取得明显治理成效。同时,为压实监管责任,我们明确了省、地市、县三级目标,设立可考核可量化的指标,要求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国家级基地检查覆盖率、部级转办案件反馈率均达到100%。部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照目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5月28日,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法规司在京组织召开修改《种子法》座谈会。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及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科研单位相关专家和种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会议由种业管理司张兴旺司长主持。
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水稻、玉米和大豆棉花专业委员会于2021年5月召开了初审会议,初审通过274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其中水稻125个,玉米137个,大豆9个,棉花3个。
新品种选育主研人武晓红介绍,该新品种树性好、叶片大、树姿半开张、果实成熟早、品质优良,果实在5月中旬成熟,较常规栽培品种提早一个月上市。由于该极早熟杏新品种果实发育期短,果实生长期用药少,品质优良,又填补了市场空档,经济效益好。目前,该新品种已在河北省推广应用5000多亩。